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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检疫部门提醒:儿童用品应严控塑化剂含量
2014年03月20日 11:11 点击次数:
继欧美等发达国家不断加严玩具及儿童产品中塑化剂的限量后,香港于2014年2月在其官方公报(2014年第17号法律公告)上发布了《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(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)规例》。规例将于2014年7月1日起生效,其中就安全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要求,尤其是新增了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和特别标识要求。
规例中就所有及部分能够放入不满四岁儿童口中的
儿童玩具
或儿童用品做了情况说明,并就两类产品分别作了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。规例中明确了识别标记、双语警示或警告要求,并对两类塑化剂(第1类塑化剂:BBP、DBP、DEHP;第2类塑化剂:DINP、DIDP、DNOP)在不同类型的玩具或儿童产品中的浓度作了限制,与发达国家现有要求基本保持一致。
香港作为玩具及儿童产品出口的新增市场,近几年来贸易增长迅猛。据不完全统计,就宁波地区2013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出口共计30212批,出口货值达5.54亿美元,其中出口香港约1377.98万美元,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91.94%。
因此,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相关企业,在出口市场开拓及发展的过程中,应密切关注出口国或地区相关产品的最新动态。近年来,除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外,各国在提升本土产品质量及安全方面都在不断向发达国家看齐。香港此次规例出台,新增塑化剂限制,无疑提醒相关企业,邻苯二甲酸酯已经成为全球限制物质,在儿童产品领域企业应尽可能的降低或减少该类物质含量,以确保在规定范围内,最终将产品顺利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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